对部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之一
知识产权是什么,对现阶段的中国企业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要知道知识产权能干什么和怎么干好——
——对部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之一
知识产权报记者 李启章 吴 辉 张 璇 裴 宏 曾旭辉 徐 进
中国企业的专利化生存之痛(上)
据调查,目前中国DVD企业比鼎盛时期大大减少,仅剩的为数不多的企业一息尚存,惨淡经营。是资金断裂、管理不善还是决策错误?其实,同日益严峻的专利化生存环境的变化相比,这些内部原因都微不足道。在今天,专利不仅关乎企业财富的多少,更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
专利制度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对专利战已经习以为常。在WTO的框架下,传统关税壁垒已经逐渐削弱。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和商标已成为跨国公司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表现出令众多跨国企业无法招架的市场竞争力。据统计,中国彩电、电冰箱、录放机、照相机、摩托车、皮鞋等的出口量均占国内产量一半以上,有近百种商品产量名列世界第一。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近年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速,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2002年至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79亿美元、1103亿美元、1655亿美元,增幅分别为46.1%、62.6%和50.2%。今年上半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80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其中出口935.2亿美元,增长32.4%。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直接挤占了传统跨国企业的国际市场份额,甚至引起了恐慌。为了保护自己的市场利益,一些企业接连向中国企业发起专利诉讼,兴起国际诉讼。
这些专利纠纷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越来越大,国外企业或组织索要的专利费用和赔偿额越来越多,动辄数以亿计;二是范围越来越广,从打火机、拉链等传统产业到生物制药、数码芯片等高科技产业,纠纷涉及的产业和部门越来越多;三是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提出了针对中国的337条款调查数目在不断增加,已经启动的111个调查中有42个涉及中国内地和香港。从1998年到现在,334起反倾销调查中,中国占47个,涉及农产品、制造业产品等多个领域;四是手段越来越隐蔽,专利往往隐藏在标准和技术壁垒之后发挥作用;五是外国企业往往结成产业同盟对中国整个行业或主导企业提起专利诉讼,对中国相关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对某些产业的经济安全构成了威胁。
面对种种专利纠纷,中国大部分企业往往事到临头才手忙脚乱,最终吃亏甚至失去立足之地。综观近几年的教训,中国企业吃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在国际市场上,跨国企业倚仗国家强势的经济和科技背景,利用自己掌握的专利技术,以及对专利制度的透彻理解和专利战术的熟练运用,对中国企业频频发难,意欲维护或抢占市场份额。一些跨国企业筑起的专利壁垒也越来越高,而且形式越来越复杂,包括专利费高要价、重复收费、打包式收费、滥用诉权等做法,给正在成长中的中国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威胁。
案例1:温州打火机遭遇专利技术壁垒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浙江温州充分利用价格比较优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金属外壳打火机生产基地。目前温州地区拥有打火机生产企业500多家,年产金属外壳打火机6亿多只,销售占世界市场份额的80%以上。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温州打火机经历了数不胜数的贸易摩擦,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等手段,对温州打火机出口制造各种障碍。
首先是1994年,美国以保护儿童安全为由,出台了CR法案:即规定2美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加装保险锁。其结果是温州打火机对美国的出口量全线萎缩。而当温州打火机占据了欧洲大部分市场时,欧盟仿照美国提出CR法案,2002年提出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又提出对打火机实施ISO9994.2002标准。虽然后来温州打火机协会经过积极交涉,欧盟撤销了反倾销调查,推迟了CR标准的执行,但温州打火机进入欧盟市场仍然受到很大限制。由于安全锁的技术以及一些标准的检测设备已被发达国家的公司申请了很多专利,因此,温州打火机厂商要么支付专利费,增加成本,丧失价格优势,要么放弃欧盟市场。隐藏在技术壁垒背后的专利成了温州打火机企业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的拦路虎。
温州打火机遭遇的技术壁垒问题也是中国传统产业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等技术壁垒成为发达国家新的贸易保护政策,专门用来打压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国内传统产业中的一些企业仍然习惯于价格和成本的竞争,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在竞争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案例2: 芬兰企业利用法律变化遏制中国铜管企业
河南省新乡市的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是一家专业生产制造制冷冰箱、空调用精密铜管的企业集团。1995年以来,该企业不断实施品牌和资本扩张战略,产量已跃居世界第一,先后攻克了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市场,矛头直指北美、欧洲市场。
早在1988年3月26日,芬兰奥托昆普公司就在中国申请了“一种铜及铜合金管的制造方法”的专利,随后获得授权。这项技术也同时在美日德等40多个国家申请了专利。自1991年开始的10年间,金龙先后从芬兰奥托昆普引进了多条铜管生产线,并支付了专利使用费。2001年,金龙通报了准备在上述中国发明专利保护期届满日,即2003年3月26日,在河南新乡再建两条铜管生产线,并和日本公司合资在上海浦东再建一个铜管厂。
然而,中国一些知识产权法律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2001年1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80号公告,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将由原来的15年延长到20年。芬兰奥托昆普专利的保护期,也因此延长到了2008年。
2003年3月,芬兰奥托昆普公司以金龙三条生产线专利侵权为由,向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侵权申诉,要求每条生产线支付专利许可费400万元人民币,三条线共计120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龙通过贴牌为美国最大的铜管加工企业Wolverine公司供货的方式,曲线登陆美国市场,并与芬兰奥托昆普达成和解协议:支付后者700万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条件是芬兰奥托昆普让出其在北美和欧洲的市场,不再找金龙的麻烦。
跨国企业利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时机,向中国企业索要专利费,应该是合法的。但是国内企业在做投资决定时应该考虑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变动,避免陷于被动。
案例3 :莱伏顿起诉美国经销商 “敲山震虎”
从2004年4月起,美国莱伏顿公司陆续对浙江东正电器有限公司在美国的主要客户发起了多起侵权诉讼。同年10月6日,东正正式介入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作为被告应诉莱伏顿的专利诉讼案。今年3月,莱伏顿公司又把东正公司的另一家美国客户告上了美国法庭。
莱伏顿公司的主要目的不是专利维权,而是把专利诉讼作为商业竞争的工具,把性价比高的中国产品一举赶出美国市场。莱伏顿公司通过首先攻击东正公司的美国客户,藉此威慑中国产品的美国经销商,让他们放弃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同时,希望利用2个专利陆续发起5个侵权诉讼的高昂诉讼费和诉讼周期拖垮东正,让你即使赢了官司,也会输了市场。还有的跨国企业通过兴起专利诉讼,启动海关保护措施等措施,扣押中国竞争对手的货物,吓唬经销商、代理商,达到保护市场或延迟对手商品进入,换取自己产品进入市场时间等目的。这是近年来跨国企业运用专利手段打击中国对手的普遍手法。
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卷入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这首先是因为国外的专利壁垒越筑越高,而且形式越来越复杂,给正在成长中的中国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专家担忧,一旦同类案件大量增加,中国一大批出口龙头企业将遭遇一场场不公平的“角斗”。因此,国内企业在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的同时,更应增加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通过缔结联盟、加强标准运作等方式阻止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利滥用。(待 续)
本文转载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05年12月2日 星期五 第7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