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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视野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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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VS“芈月传” 爱奇艺与乐视互诉侵权

更新时间:201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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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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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宣传海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视频软件争夺电视剧独播资源的“战争”愈演愈烈。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与“乐视”互诉侵权的案件,因互相盗播对方享有独播权的《盗墓笔记》和《芈月传》,爱奇艺与乐视双方在当原告的同时又被诉当了被告,两起案件索赔金额均过百万。

  在墓穴探险题材火热的2015年,由南派三叔小说《盗墓笔记》改编而成的同名电视剧未播先火。爱奇艺公司经授权获得电视剧《盗墓笔记》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于2015年6月12日起在爱奇艺网首播,采取的播放模式是爱奇艺VIP会员付费观看全集,非VIP会员只能点播每周已经更新的剧集。到2015年7月8日,非VIP会员仅能观看1-5集。爱奇艺公司发现乐视公司在其IOS应用“乐视视频”的“深夜剧场”板块对涉案电视剧进行推荐并提供全部12集的免费播放。爱奇艺公司认为乐视公司减少了其本应获得的版权收益及VIP会员收入,侵害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乐视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

  而《芈月传》是由乐视网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该剧自2015年11月30日首播以来亦备受关注。乐视发现爱奇艺网站的“安徽卫视”栏目中提供《芈月传》的网络点播服务,与电视台的首播同步,故将爱奇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爱奇艺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

  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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