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7-9560
新闻资讯
联系大通
E-mail给我们:
chendatong@vip.126.com
或即刻致电我们:
18860371883

大通视野

大通视野2015年第1期

行业资讯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擅用金庸武侠作品元素 游戏公司败诉赔偿百万

更新时间:2016-04-27
杨凤临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两游戏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天龙八部》、《鹿鼎记》等金庸武侠作品中的人物名称等元素,被诉至法院。前天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北京普游天下等两家游戏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共同赔偿北京畅游时代数码公司100万元。

  北京畅游时代数码公司一审起诉称,2013年经金庸授权,其获得了《天龙八部》、《鹿鼎记》、《书剑恩仇录》等11部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改编为游戏软件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2014年,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手机网络游戏中使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名称、武功或装备及部分情节,并在游戏宣传上自称“云集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枭雄豪杰”。

  畅游公司认为,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使得其不正当地降低了制作成本、借助金庸作品的知名度不正当地诱使用户使用,请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各项损失近500万元。

  普游公司一审辩称,畅游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其开发的游戏软件与金庸作品不一样,其游戏元素来源于凭空想象,是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未构成侵权。微游公司辩称,涉案游戏软件与其无关。

  一审法院认定,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对涉案游戏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判决其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停止运营涉案游戏,共同向畅游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随后,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经审理,法院终审判定撤销了一审停止运营涉案游戏的判决,维持了普游公司等两公司共同向畅游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的判决。

 (责编:赵竹青、马丽)
咨询QQ:3217491449 

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801

免费客服电话:18860371883

业务电话:0371-65930296、65836561

网址:http://www.dtzl.com

邮箱:chendatong@vip.126.com

Copyright © 2017 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豫ICP备19038245号 技术支持:华夏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