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重启1亿元侵权诉讼,立得空间与秀友科技被追加为被告
2016年6月,因认为奇虎360公司未经许可,在导航电子地图、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的电子地图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四维图新公司将奇虎360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亿元及合理支出100万元等。
6月6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已受理此案。
上述消息显示,四维图新公司起诉称,公司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对地理信息实况变化进行跟踪测绘,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对以上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奇虎360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此外,奇虎360公司误导消费者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图新公司还认为,奇虎360公司在获取自身巨大利益的同时,给四维图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起诉要求巨额赔偿一个月之后,四维图新公司却又做出了新的选择。7月12日,该公司申请撤回对奇虎360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起诉,并获海淀法院准许。
但继前几天撤诉后,四维图新再次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奇虎360、立得空间、秀友科技诉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于7月26日受理了此案。
为何重新起诉?
据了解,四维图新是国内较大的数字地图供应商。今年6月,四维图新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奇虎360诉上法庭。四维图新认为,360在其“360搜索”网页端及移动端中使用了四维图新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数据,奇虎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产品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亿元。
随后,奇虎360率先发布消息称其电子地图拥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得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公司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之后发表的声明中表示:“准确来讲,在这一事件中,立得空间与四维图新和奇虎公司都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此事涉及到立得空间参股的一家独立企业——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
立得声明原文
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称,其与四维图新签有为期3年的地图数据使用许可合作协议,并支付了使用许可费。2014年,秀友科技与奇虎360签订了地图数据服务许可协议,并开始使用四维图新数据为360提供地图服务。秀友科技称上述流程合理合法,奇虎360不存在侵权。
这样一看,由于四维图新在第一次起诉之后,3家公司公布了彼此的合作关系,为更好地查明侵权行为,全面追究侵权方法律责任,四维图新进而选择撤诉,追加立得空间、秀友科技为被告。
究竟谁在侵权?
电子地图产品和服务需要研发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自主研发和编制。但近年来,伴随着消费电子产业以及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多家图商都曾遭遇过侵权。
截至发稿前,四维图新、奇虎360、立得空间与秀友科技均未做出官方回应。
随着四维图新重新启动诉讼程序,新的问题再次出现。秀友科技和四维图新有合作协议,但将四维图新数据提供给奇虎360是否获得了四维图新的授权?在此次知识产权纠纷中,究竟是有人恶意侵权还是在合作沟通过程中存在漏洞?此次纠纷的最终结果有待法院判决,但希望各相关方能够提升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共同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记者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冯 飞)(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